(三)考试
考试分试讲和笔试。
1、试讲(100分)试讲分数不计入聘用成绩,但在确定体检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可参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
①分学校、分专业试讲,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试讲评委由7-9人组成。
②试讲时间:2013年6月14日。
③试讲地点:各招聘学校。
④应聘者在1小时内按指定的教学内容备好课,在20分钟内完成试讲内容。当场公布试讲成绩,对试讲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本次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比例不低于1:3)
2、笔试(100分)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笔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公布笔试成绩
(四)体检
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本人提供档案资料和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证书原件,不能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间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被学校开除的,④犯错误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的,⑤公开招聘时有弄虚作假的,⑥违反计划生育的。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娄底人事信息网、娄星在线(红网娄星站)、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区教育局办事公开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并签订试用合同。被聘者的档案资料交给聘用单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由财政统发工资。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聘用学校可以随时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