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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源市龙川县招聘25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3-5-3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河源市龙川县招聘25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为补充教师,我县决定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250名(具体岗位参见附件1.《2013年龙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非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广东省户籍,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四)具备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服从龙川县教育局的统一调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县内正式在编教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龙川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户口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书);

  ③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④“三支一扶”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

  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手工填写,不得代填)。

  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报名工作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凭身份证和考试费发票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每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试费:11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13年6月23日9:00—11:30在龙川一中初中部。笔试科目和内容:高中岗位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30%和专业课70%;乡镇小学岗位教育学、心理学。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高中按拟聘人数1:1.5、小学按拟聘人数1:1.2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应聘高中教师面试采用试讲课的方式,应聘小学教师面试主要测试应聘教师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内容。评委组当场决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并通知考生。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第二次组织试讲课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具体时间地点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安排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程监督,咨询电话:6758335,举报或投诉电话:人社局:6882840.

  (二)本公告由龙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川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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