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以准考证为准),上午9:30—11:30.
2、笔试科目及内容:《专业知识》一科,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知识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学知识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查询。
5、查分: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社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同一科目总职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所有并列名次人员均入围试教)。试教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在长沙县教育信息网、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
2、试教时间和试教地点另行在网上公布。
3、试教内容范围:
现行初中教材,试教时量及具体办法在发布试教入围名单时公布。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加试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办法另行公布。
(五)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文化科目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试教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文化学科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音体美学科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如再出现成绩相等则按试教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长沙县教育局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则按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1、经资格复审合格者须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凡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考察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九)公示及聘用
笔试、试教、才艺展示、体检、考察等阶段的结果将进行公示,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县教育资源中心网站(www.csxedu.net)、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若招聘人员中有自愿放弃的,按照相同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1、招聘人员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按照同一科目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签订聘用合同,在应聘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调动,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列入编制备案管理,享受长沙县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六、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2、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1-84062128
3、监督电话:0731-84012157
七、本简章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