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2013年河北承德经济师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6月6日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27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6月6日,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上传近期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后,最晚于6月6日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2份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原件及复印件2份,统一上交本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统一汇总后,于6月7、8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录考职考部(都统府大街16号原邮局工会楼103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28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严肃处理。
四、根据人职发【1993】1号、3号、冀职改办字【2000】36号、人办发【2002】18号文件精神,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5、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使用,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八、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
九、2013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辅导用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4个品种;《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在原有三重防伪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光盘安装序列码验证措施。
十、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经济考试用书使用新的防伪措施,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识别正版书。同时,欢迎广大报考人员对图书经销商或考试机构征订销售盗版考试用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十一、中国人事考试图书(http://rsks.class.com.cn)是部出版集团和我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为防范钓鱼网站,请提醒考生一定按此英文网址登录。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0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