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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经济师报名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3-5-2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2013年江苏经济师报名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以及《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2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2.

  (二)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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