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和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照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中心联系(0527—84353780)。
打印时间: 2013年5月13日—5月14日。
打印网址: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qrsj.cn)。
(二)笔试与资格复审
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所占比例分别为30%、70%,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7日上午8:00—9:30.
笔试地点: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宿迁分校(宿迁市宿城区)。
笔试成绩将于5月17日中午在笔试考场附近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示,同时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南京树人学校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笔试成绩公布后即刻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届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教师资格证。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资格复审地点附近醒目位置张贴公布。通过人员现场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考核费100元/人,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通知书。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南京树人学校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同时在笔试考场附近醒目位置张贴公告。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测试在2013年5月19日进行,分值为100分。音乐岗位测试内容主要为舞蹈或民乐(古筝除外)演奏;体育岗位测试内容主要为篮球、排球、跆拳道或软式垒球;科学及劳技岗位测试形式将根据学科特点另行规定。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即刻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测试地点附近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同时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南京树人学校宿迁分校网站上公布。
(四)演课
演课由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即刻进行演课。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演课人选,参加演课人员名单及演课准考证领取地点将在专业技能测试地点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同时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南京树人学校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考生须于演课开始前至学校指定地点领取演课准考证,同时须现场缴纳演课考核费100元/人。
参加演课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演课顺序,并按顺序在本人演课开始前60分钟进入备课室封闭备课,统一提供教学内容及必要的参考书,如上课需特殊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演课时间均为20分钟,演课分值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不参加后续考察与体检等环节)。因演课成绩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或因特殊情况放弃的,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