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用时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大门口张贴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县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 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有面试评委资格的外地专家担任。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6.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低排序进入体检(研究生、985本科生、211本科生、一本、二本、三本、大专)。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等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汇总后,在“磁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所缺名额依次按岗位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本公告由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