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轮进行。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理论等。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超过1:2的,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和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
(四)体检、考察。
考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或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考试总分予以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1.学前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加1分);
2.在高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获得过一、二等奖学金的(加1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学特长,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奖的(加2分)。
六、招聘时间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3年4月28日下午4时止,随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林埭镇中心幼儿园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林埭镇中心幼儿园(林埭镇林兴路114号,林埭镇人民政府东侧)。
咨询电话:0573——85922450;0573——85926260;
联系人:彭老师(政府网677918)刘老师(政府网645432)
平湖市林埭镇中心幼儿园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