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基础辅导: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考试内容: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的内容
一般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和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
二、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的本质
考试内容:经济法的本质
1.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2.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
行政法是权力本位法;民法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经济法则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属于社会本位法。
3.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
4.经济法是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法
5.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经济法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并对之进行平衡协调的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新型的法。
(二)经济法的特征
考试内容: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行政主导性;综合性。
经济法的综合性首先体现为经济法是公法和私法因素的综合;其次,经济法的综合性表现为法律调整手段的综合性,包括民事、行政、刑事和社会手段等;最后,综合性还表现为经济法在其调整中体现着统分结合、指导和规制相结合的现代市场精神。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多选)
考试内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1.平衡协调原则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经济法的渊源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