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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税收解析(二)

2013-5-28  来自于:课评集

  (3)税率

  税率: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量)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体现征税的深度。

  税率的基本形式

  ①比例税率 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一般适用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

  ②定额税率 按征税额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

  ③累进税率 包括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2.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1)纳税环节

  (2)纳税期限: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

  (3)减税免税

  (4)违章处理——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体现

  (5)纳税地点

  (三)税收分类

  掌握税收的分类

  分类标准 具体内容

  (1)按课税对象的不同 流转税: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

  资源税:资源税和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按计量课税对象的标准不同划分 从价税

  从量税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 价内税:消费税、营业税

  价外税:增值税

  (4)按税负能否转嫁划分 直接税:纳税人即负税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属于直接税

  间接税: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流转税属于间接税

  (5)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分类 中央税:消费税、关税

  地方税: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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