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试教)
1、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娄底市人社局核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试教内容
(1)高中教师:试教内容从涟源市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
(2)工贸中专教师:本专业中职教材内容;
(3)幼师:面试内容为五项技能测试:①自备一首歌、一首钢琴曲、一个幼儿故事、一个成品舞(每项时间为5分钟以内);②集体命题作画(时间60分钟,自备绘画材料和工具)。
4、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时量20分钟。
(四)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和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身高除外),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从相应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二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但每个职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七)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和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涟源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980938)、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涟源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