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借方来看,其利率风险有三种情形:
一是以固定利率的条件借入长期资金后利率下降,借方蒙受相对于下降后的利率水平而多付利息的经济损失;
二是以浮动利率的条件借入长期资金后利率上升,借方蒙受相对于期初的利率水平而多付利息的经济损失;
三是连续不断地借入短期资金,而利率不断上升,借方蒙受不断多付利息的经济损失。
从同时既是借方又是贷方的借贷双方组合体(如商业银行)来看,其利率风险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利率不匹配的组合利率风险,二是期限不匹配的组合利率风险。
(3)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有关主体在股票市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进行投资中,因股票价格、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发生意外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所掌握的现金资产,以合理价格变现资产所获得的资金,或以合理成本所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满足即时支付的需要,从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流动性风险表现为流动性短缺,主要现象是金融机构所持有的现金资产不足,其他资产不能在不蒙受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不能以合理成本迅速借入资金等。
4.操作风险
在不同国家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层面上,对操作风险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界定,主要有以下的角度和分类。
(1)狭义的操作风险与广义的操作风险
狭义的操作风险是指金融机构的运营部门在运营的过程中,因内部控制的缺失或疏忽、系统的错误等,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广义的操作风险是指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外的所有风险。
(2)操作性杠杆风险与操作性失误风险
操作性杠杆风险主要是指由金融机构外部因素变化所导致的操作风险。例如,由于外部冲击导致金融机构的收入减少;这些外部冲击包括税制和政治方面的变动,法律和监管环境的调整,竞争者的行为和特性的变化等。
操作性失误风险主要是指由金融机构内部因素变化所导致的操作风险。这些内部因素主要包括处理流程、信息系统、人事等方面的失误。
5.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指的是: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6.国家风险
(1)狭义的国家风险与广义的国家风险
从狭义来看,国家风险是指一国居民在与他国居民进行经济金融交易中,因他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等政策性或环境性因素发生意外变动,而使自己不能如期、足额收回有关资金,从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从广义来看,国家风险是指一国居民在与他国居民进行经济金融交易中,因他国各种政策性或环境性因素发生意外变动,而使自己蒙受各种损失的可能性。
(2)主权风险与转移风险
如果与一国居民发生经济金融交易的他国居民为政府或货币当局,政府或货币当局为债务人,不能如期足额清偿债务,而使该国居民蒙受经济损失,这种可能性就是主权风险。
如果与一国居民发生经济金融交易的他国居民为民间主体,国家通过外汇管制、罚没或国有化等政策法规限制民间主体的资金转移,使之不能正常履行其商业义务,从而使该国居民蒙受经济损失,这种可能性就是转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