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青岛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1名骨干教师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骨干教师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国公办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在编教师(详见《青岛开发区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七)所报学科应与现任教学科一致;
(八)户籍不限;
(九)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开发区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上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市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