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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李沧区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3-4-13  来自于:课评集

  2.单位初审。在报名期间用人主管部门在网上审查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 网上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5月9日至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1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李村小学(李沧区九水路25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考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后,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生源地为青岛户籍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需提交原迁出地户口簿)。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具体资格审查的地点、时间在“李沧人才网”和“李沧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

  2013年5月11日9:00-11:30.

  2.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B类教育类(含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和综合知识等)。

  3.成绩发布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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