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国际金融监管协调
(一)巴塞尔协议产生的背景与发展(了解)
巴塞尔协议产生的直接原因:国际性银行倒闭事件和国际贷款违约事件使得监管当局全面审视拥有广泛国际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
主要原因:随着金融国际化,必须要在金融监管上进行国际协调。
1975年2月,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西方十国集团以及瑞士和卢森堡等12国中央银行成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在巴塞尔协议中,影响最大的是统一资本监管的1988年巴塞尔报告、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和2010年巴塞尔协议Ⅲ。
(二)1988年巴塞尔报告(掌握)
1988年巴塞尔报告——《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报告》,其主要内容是确认了监督银行资本的可行的统一标准。
1.资本组成,巴塞尔委员会将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 | 又称为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股本和公开储备,这部分至少占全部资本的50% |
附属资本 | 又称为二级资本,包括未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和呆账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券 |
2.风险资产权重
风险资产权重就是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和表外业务的相对风险大小,赋予他们不同的权重,即0%、10%、20%、50%和100%。权重越大,表明该资产的风险越大。
3.资本标准
到1992年底,所有签约国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即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比率不得低于4%。
4.过渡期安排。1987年年底~1992年年底
【例题1·单选题】(2008年)巴塞尔协议将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以下属于核心资本的是( )。
A.公开储备
B.资产重估储备
C.呆账准备金
D.长期次级债券
『正确答案』A
【例题2·单选题】(2010年)1988年的《巴塞尔报告》规定,银行的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本的比率不得低于( )。
A.5%
B.4%
C.6%
D.8%
『正确答案』B
(三)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掌握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以及市场约束。
1.最低资本要求 | 巴塞尔委员会继承了过去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想,将资本金要求视为最重要的支柱,但新协议的资本要求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1)对风险范畴的进一步拓展。当前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是委员会也注意到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和破坏力。(2)计量方法的改进。(3)鼓励使用内部模型。(4)资本约束范围的扩大。 | |
2.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 | 巴塞尔委员会希望监管当局担当起三大职责:(1)全面监管银行资本充足状况;(2)培育银行的内部信用评估系统;(3)加快制度化进程。 | |
3.市场约束 | 强调以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