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是施工图的补充和修改,应在施工前办理。内容应明确具体,必要时附图。
(1)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由原设计人和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2)洽商记录必须有参建各方共同签认方为有效。
(3)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应原件存档。如用复印件存档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4)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洽商,由工程总包单位统一办理。
130、保护城市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31、扬尘控制
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2)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3)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尽量使用吸尘器,避免使用吹风器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4)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5)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
6)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用清理积尘、淋湿地面、预湿墙体、屋面敷水袋、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等综合降尘。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7)在场界四周隔档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mg/m3.
132、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设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133、城市供热工程包括热源、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含储备场站)的建设与维修工程,不包括采暖工程。
134、按照建设部城建司意见,将楼房、古建筑列入建筑工程专业范围,将园林绿化工程纳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135、表2K332021市政公用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136、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137、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签章文件填写要求
文件名称下方的左侧“工程名称”,填写工程的全称,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名称一致。文件名称下方的右侧,与工程名称同一行的“编号”应填写本工程文件的编号。编号由项目施工企业确定。
表格中“致××单位”,应写该单位全称,例如:致北京某某工程咨询公司。
表格中的工程名称应填写工程全称,并与工程合同的工程名称一致。
表格中工程地址,应填写清楚,并与工程合同一致。
表格中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专业工程的规定填写。
表中若实际工程没有其中一项时,可注明“工程无此项”或填写“无”。
审查、审核、验收意见或者检查结果,必须用明确的定性文字写明基本情况和结论。
表格中施工单位是指某某工程项目经理部。
表格中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指受聘于企业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表格中凡要求签章的,应签字并盖章。例如施工项目负责人(签章),应签字同时盖上注册执业建造师的专用章。在配套表格中“施工项目负责人(签章)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