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管理
(1)合理规划施工用地。
(2)做好施工总平面设计。施工总平面设计是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部分。施工总平面图应科学布置临时设施、大型机械、料场、仓库、构件堆场、消防设施、道路及进出口、加工场地、水电管线、周转用地等,体现出文明、科学、安全、环保的施工理念,有利于节约、方便施工。
(3)适时调整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阶段不同,对现场布置的需求也会有变化,因而应随时根据新的需要调整现场布置。
(4)对现场的使用要有检查。检查是为加强现场管理,也为适时调整现场布置提供依据。
(5)建立文明的施工现场。以科学有序的施工布局和管理,保证施工文明安全、环境得到保护、绿化得到保护、维持交通畅通、文物得到保存以及良好的场容与卫生。以此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企业信誉。
(6)及时清场转移。施工项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全部临时设施,清运全部剩余器材,组织施工队伍转向下一个施工现场,恢复临时用地,不留后患。
为做好施工现场管理,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包和分包时,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该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实行总包和分包时,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需要暂时停工两个月以上或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或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电缆、停水、停电、封路等均需报请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施工中发现文物、危险物等意外情况,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工程竣工后,需经过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程序,并验收合格后,方町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