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办法
报名应聘方法:
一、网上报名:
1、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入“长宁教育招聘专栏(网址:http://222.66.36.8/web/index.php)”,或登录“长宁教育网(www.chneic.sh.cn)”,在首页上,点击招聘链接,进入“长宁教育招聘专栏”。进入网站后,注册个人帐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身份照片),并可以保存填报的个人料。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不录用后果,责任自负。
2、浏览招聘信息并和我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应聘人员提交个人信息,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报相应的岗位,确认并提交后。我单位在此期间浏览应聘相应教师岗位的人员简历,择优选择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试教,进入我单位试教阶段的应聘人员简历将被锁定,锁定后不能在网上选择其他单位的岗位。
二、试教、考核程序。
3.试教。
进入学校试教名单后,我单位将根据工作安排尽快安排应聘人员到本单位进行试教,未通过试教的应聘人员的简历将解锁,解锁后可以应聘其他单位岗位,试教结果只作为本单位选择评价应聘人员的依据,不向其他单位公开;通过试教的应聘人员,我单位会将简历提交至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和专家面试。
4、区教育局统一笔试、面试。
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站内消息和手机短信,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笔试通过后组织区内学科专家面试。笔试、面试阶段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应聘其他岗位。
三、录用程序。
5、心理素质测试、体检。
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通过专家面试、学校考核的拟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
6、考察录用。
我单位根据拟聘人员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亚丽
邮箱:chengyalimm@126.com
联系电话:32221653
监督电话:62425639
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
上海市盲童学校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