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辅导:建造师签章文件填写要求
文件名称下方的左侧“工程名称”,填写工程的全称,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名称一致。文件名称下方的右侧,与工程名称同一行的“编号”应填写本工程文件的编号。编号由项目施工企业确定。
表格中“致××单位”,应写该单位全称,例如:致北京某某工程咨询公司。
表格中的工程名称应填写工程全称,并与工程合同的工程名称一致。
表格中工程地址,应填写清楚,并与工程合同一致。
表格中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专业工程的规定填写。
表中若实际工程没有其中一项时,可注明“工程无此项”或填写“无”。
审查、审核、验收意见或者检查结果,必须用明确的定性文字写明基本情况和结论。
表格中施工单位是指某某工程项目经理部。
表格中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指受聘于企业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表格中凡要求签章的,应签字并盖章。例如施工项目负责人(签章),应签字同时盖上注册执业建造师的专用章。在配套表格中“施工项目负责人(签章)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