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鄞州区教育局公开招聘40名幼儿园教师的通知
因我区幼教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4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职位一: 20名;职位二:10名;职位三:1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1.职位一:一般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
2.职位二: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
3.职位三: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男性。
4.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二)户籍以报名工作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任教年限统一计算至2013年8月底。
(三)报考人员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三、招聘其他条件
(一)职位一、职位三要求宁波大市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下同)或现户籍在宁波大市(不含在甬高校就学落户的,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职位二要求鄞州区生源或现户籍在鄞州区的2012届和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鄞州户籍且现在鄞州区管辖的幼儿园任教满1年的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幼教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可报考职位一、职位三。其中报考职位一的学历要求大专以上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中专(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且具有幼教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第一学历不作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生源或户籍可放宽:
①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师范类毕业生,部属师范院校的师范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限生源、户籍;
②现在鄞州区管辖的幼儿园任教满1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鄞州区教坛新秀一等奖及以上或鄞州区学科骨干及以上的在职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生源或户籍放宽至浙江省。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4日--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鄞州区教师进修学校(高教园区南区(鄞州)学府路5号鄞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内,可乘坐公交21、159、166、363、367、369至鄞州教育中心站或宁波城市学院/鄞州教育中心站下车,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南侧)。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认证书或相关证明,201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携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户口簿(户籍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5.报名结束后,统计各职位报名人数。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核减招聘指标。
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情况,区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