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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渝北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三)

2013-3-16  来自于:课评集

  (二)面试

  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确定每个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1.报考公共学科的面试要求(具体学科见附件1)

  报考公共学科的面试以上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上课[占面试的60%]:根据应聘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

  结构化面试[占面试的40%]: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报考专业学科的面试要求(具体学科见附件1)

  报考专业学科的面试以实作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实作[占面试的60%]:实作方式为现场测试考生报考专业所需要的基本实作技能。

  结构化面试[占面试的40%]: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4月20日在渝北职教中心举行。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 专业科目测试×30% 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也相同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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