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高潮辅导:小水电站工程验收的要求
为加强小型水电站工程建设的验收管理,促使其早日发挥效益,为运行管理创造条件,水利部以水科技( 1996 ) 421 号批准发布 《 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 ( SL168 一 96 ) ,自 1996 年 12 月 l 日起施行。该验收规程适用于总装机容量 25MW 及以下、0.5MW 及以上各种所有制的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小水电工程)的验收。综合利用水利枢纽中的小水电工程部分,按该规程的要求进行验收。小水电工程的水利枢纽工程如属大、中型,应按大中型枢纽工程的有关规程单独进行验收。0.5MW以下的小水电工程验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适当简化后执行。
一、小型水电站工程验收的分类及总体基本要求
(一)小水电工程验收的依据
验收工作的依据包括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已批准的设计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修改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合同文件等。
(二)小水电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待验项目已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
2 .检查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安装有无缺陷。
3 .检查机组启动、工程投产条件及生产管理单位必须的生产手段是否具备。
4 .审定工程质量等级、竣工决算、核定固定资产、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 .对工程的缺陷和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 .通过阶段(中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
(三)小水电工程验收的分类
小水电工程验收工作分为阶段(中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和竣工验收。
二、阶段(中间)验收的基本要求
(一)阶段(中间)验收的分类
小水电工程施工达到一定的关键阶段时应进行阶段(中间)验收。阶段(中间)验收主要有:
1 .工程截流前的验收。
2 .重要隐蔽工程和基础处理完毕的验收。
3 .水库(拦河闸坝)蓄水前的验收。
4 .对已经完成并可单独形成生产能力的单位工程(水库、大坝、拦河泄洪闸、输水建筑物通水)的验收。
5 .工程停、缓建或施工单位变更,对已完成部分进行验收。
(二)阶段(中间)验收检查的重点
阶段(中间)验收对已完工程重点检查其质量;对在建工程重点检查其过水影响;对待建工程重点检查其施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