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3月18日—20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30时—4:30时,清远市清城区清城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永安街)。
2、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交《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政府网或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贴好相片,并多备1张同版的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审查。
(1)应届报考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材料(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材料(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往届报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材料(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4)公办教师报考者必须出具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接受报名,其中配偶在清城区公办学校任教的,还需提供所在清城区任教学校的证明和婚姻证明。
(5)已婚报考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3、考试收费
按照清远市清城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时每人交考试费100元。
4、注意事项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三)招聘办法
采用公开招聘的办法。符合条件者,由清城区教育局组织笔试和面试,清城区人社局和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根据岗位职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用,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笔试(占总分40%)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3月30日上午9:00时—11:00时,清远市清城区清城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永安街)。
(2)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党的基本知识、时政要闻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等)和相关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面试(占总分60%)
(1)面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4月13日上午9:00时—下午5:00时,清远市清城区清城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永安街)。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果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