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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成都市青白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三)

2013-3-5  来自于:课评集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3年4月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3年4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3年5月10日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决定,进入集中面试和考察。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2、复审方式: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复审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复审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成绩、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人员名单按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决定。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3、收费标准: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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