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气质佳。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话文科类达到二级甲等,理科类达到二级乙等,英语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如果毕业时,不能按时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考聘资格。
三、考聘程序
(一)组织招聘考核小组。
(二)在考聘院校公布考聘名额和岗位。
(三)应聘者到现就读学校就业处报名,报名时应提交学校印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每学期的成绩单,并填写报名表。
(四)面试考核和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由考核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的面试考核评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考聘。
(五)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招聘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直考聘用人员。
(六)审定拟聘用人员。教育局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七)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由教育局、市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后的待遇
(一)本次考聘后被聘用的人员为彭州市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正式编制内教师,不再参加我市组织的公招教师考试。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五年(含试用期)。
五、相关要求
凡被聘用的人员,工作未满五年者不得提出调动、辞职申请。
六、工作日程安排
二0一三年三月六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电话:
彭州市教育局人事科:83708448
彭州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83876260
附件:2013年彭州市部分中小学到重点高校现场考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分布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