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①招考对象中允许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的人员应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定级。
②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高级职称的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3.硕士研究生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幼教高级职称岗位的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对象中的历届生应为非事业编制人员。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6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表发送指定邮箱(见报名表),选择报考学科(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门学科)。
教育管理、教育心理学等学科、职教培养方向的师范类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专业,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初中社会、初中科学等学科。
2.资格初审
根据高校录取库资料和报名表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符或有疑问人员直接网上回复告知。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3月6日左右。
报名人员登录上虞教育信息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致电82116137、82213203查询。
4.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
时间:3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上虞市自考办(百官小学城北校区南,百官街道保驾山路316号)。
资格初审合格者随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①本人签名的《2013年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报名表》;②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③身份证、普通话证、相关获奖或专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应届生为学校证明)。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④根据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具体标准为每门科目48元。
(二)考试方法:
1.笔试
中小学文化课和幼儿园教师笔试统一参加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内容、范围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招生考试最新动态中的有关学科考试说明查询。
(1)笔试科目:
①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含中小学共用岗位、职教)、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②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语文(含心理健康、特殊教育)、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职教等各学科考生均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
(2)笔试地点:上虞市教师进修学校
(3)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学科专业知识》×70% 《教育基础知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