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于2013年2月28日、3月1日上午8:30~下午3:00(中午不休息)随带报名材料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相应岗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2010届、2011届、2012届未就业的平湖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10)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出具有关学校证明;
11)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报考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的,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5236349,85236899.
附件:
1. 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计划
平湖市教育局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