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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所得税类及相关例题

2013-2-17  来自于:课评集

  初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所得税类

  (一)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考试内容: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所得税类是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所得课税的特点(多选题):(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2)所得税类以应纳税所得额为依据,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税负也不易转嫁;(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

  (二)企业所得税

  考试内容: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008年1月1日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原则:

  (1)贯彻公平税负原则;

  (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

  (3)发挥调控作用原则;

  (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

  (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1.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交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企业有( )。

  A.个人独资企业

  B.股份有限公司

  C.合伙企业

  D.有限责任公司

  E.个体工商户

  『正确答案』BD

  2.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5.征收管理

  除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三)个人所得税

  考试内容:个人所得税。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征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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