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所得税类
(一)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考试内容: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所得税类是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所得课税的特点(多选题):(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2)所得税类以应纳税所得额为依据,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税负也不易转嫁;(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
(二)企业所得税
考试内容: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008年1月1日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原则:
(1)贯彻公平税负原则;
(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
(3)发挥调控作用原则;
(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
(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1.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交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企业有( )。
A.个人独资企业
B.股份有限公司
C.合伙企业
D.有限责任公司
E.个体工商户
『正确答案』BD
2.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5.征收管理
除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三)个人所得税
考试内容:个人所得税。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征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