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笔试
达到2:1开考比例的,组织笔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①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卷(含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②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③笔试成绩在姑苏教育网、姑苏区政府网上公示三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2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①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考官提问的形式,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体育、音乐、幼教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③面试成绩在姑苏教育网、姑苏区政府网上公示三天。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以笔试、面试各占30%、70%的比例计入总分,总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五、体检、政审、公示
1.体检承办单位由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体检标准按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时考生需配合提供学历鉴证证明。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实行一次性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签约鉴证和报到手续
1.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应届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手续的,取消其签约鉴证资格。已签约鉴证的人员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录取人员必须服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分配。
2.录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23号)等文件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726102
八、本简章由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324990、68728015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