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广东教师招聘 > 2013年东莞市教育局招聘406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四)

2013年东莞市教育局招聘406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四)

2013-1-21  来自于:课评集

  (2)试讲阶段。主要形式为试讲,学校可根据岗位特点加入学科知识测试或实操环节,时间定于2013年4月7日—4月11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负责单位确定后通知有关人员),试讲时间一般为25—45分钟。试讲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地点等候并领取试讲成绩后方可离开。

  (3)考核阶段(说课)。参加试讲人员全部进入考核阶段,采用说课及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说课环节,5分钟为考官提问环节。考核时间定于2013年4月13日—14日进行,考场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入围考生于2013年4月12日下午4—5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东莞中学初中部领取考核课题,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领取课题和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核分科进行,考核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地点等候并领取考核成绩后方可离开。考核不及格(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不予录用。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综合总成绩相同,则先按笔试、后试讲和考核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材料并确定考察结果。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市教育局将相关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设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必须已取得毕业证才承认学历(以毕业证书上印发日期为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教育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126003;具体招聘问题可致电招聘单位查询,电话号码见招聘岗位表)

  东莞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1日

课评集提示:此招聘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站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请仔细辨别信息真伪。查看招聘防诈骗方法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