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已订立的合同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法定原因包括( )。
A.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B.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C.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
D.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E.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没有损害国家利益
[答案]:a, b, d, e
[解析]: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显失公平的合同,均属于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也属于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
104.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经营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亏损
[答案]:a, b, c, d
[解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105. 根据《产品质量法》下列项目属于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的是( )。
A.进货验收义务
B.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
C.销售者不得更改、覆盖、涂抹产品标识
D.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
E.限制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答案]:a, b, c, d
[解析]:见教材321页。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进货验收义务
(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
(3)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
(4)遵守有关禁止性规范
E选项属于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