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教、综合考核
试教主要对考生教师职业基本技能、教学能力项目等进行考核。按试教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确定各学科入围综合考核人员。
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求职意愿、解决教育教学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项目进行考核。(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试教、综合考核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综合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7880466.地址:武汉市珞喻路546号管委会大楼1505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的;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次招聘的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和中层及以上干部办理调动手续。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新进教师,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新进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单位同类岗位人员标准,由聘用单位按照《劳动法》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聘用制人员经费由财政局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