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2年12月21日—2013年1月3日接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获奖证书、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在职的,还要提交教师职称证件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直接送到学校(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荔村小学),或邮寄到顺德区伦教荔村大石桥100号,邮政编码:528308或将个人资料发送至邮箱:ljlrp1969@163.com.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1月4日在学校网站http://lcxx.sdedu.net发布公告公布名单和面试时间,届时学校还将辅以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到学校面试,应聘者到学校面试时需持有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相关就业报到证。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1月6日—2013年1月14日
面试形式:采用说课、答辩、试教、技能展示等形式,考核应聘对象基本教育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
面试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基本素质考核(占40分)及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占60分)。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
推荐名额:考核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位数与笔试人选数2n 1的比例,推荐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2013年新教师招聘统一考试。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三)笔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顺德区内在编公办教师待遇。
四、其他说明情况
1、亲自把资料送往荔村小学的应聘者、在国家重点师范院校、“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将优先提供面试机会;
2、凡在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受过院校处分的学生不予以招聘;
3、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决不录用;
4、应聘人员来校参加面试及笔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自己负责。
咨询电话:0757—27731905、27731093
顺德区伦教荔村小学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