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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佛山市顺德区荔村小学招聘1名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25  来自于:课评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2年12月21日—2013年1月3日接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获奖证书、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在职的,还要提交教师职称证件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直接送到学校(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荔村小学),或邮寄到顺德区伦教荔村大石桥100号,邮政编码:528308或将个人资料发送至邮箱:ljlrp1969@163.com.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1月4日在学校网站http://lcxx.sdedu.net发布公告公布名单和面试时间,届时学校还将辅以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到学校面试,应聘者到学校面试时需持有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相关就业报到证。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1月6日—2013年1月14日

  面试形式:采用说课、答辩、试教、技能展示等形式,考核应聘对象基本教育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

  面试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基本素质考核(占40分)及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占60分)。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

  推荐名额:考核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位数与笔试人选数2n 1的比例,推荐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2013年新教师招聘统一考试。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三)笔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顺德区内在编公办教师待遇。

  四、其他说明情况

  1、亲自把资料送往荔村小学的应聘者、在国家重点师范院校、“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将优先提供面试机会;

  2、凡在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受过院校处分的学生不予以招聘;

  3、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决不录用;

  4、应聘人员来校参加面试及笔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自己负责。

  咨询电话:0757—27731905、27731093

  顺德区伦教荔村小学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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