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测试时间为12月29日)。
2、报名、测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3、报名考生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综合素质测试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由各学科专业教师(评委)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若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该学科招聘岗位数2倍的直接面试)、面试。笔试、面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按50%合成总成绩。
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其中体育、音乐、舞蹈、美术、机械、烹饪、建筑、服装、电子电工、汽修、美容美发等学科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按面试50%,技能测试50%计算面试总成绩。
报考普高(职高)学科者,测试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若普职(职高)学科招聘指标已满,并符合初中招聘条件的,如初中相应学科指标有空缺的,愿意调剂到初中学科,则给予调剂。
五、录取、签约
1、根据评委评分,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不足人数的按实际计算),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在60分以下直接淘汰。
2、具备聘用资格的与其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3、签订《就业协议书》一个月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单(标准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相同)。
六、公示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者,正式聘用前,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