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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25  来自于:课评集

  2.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等方式报名。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需提供《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学术论文(限3篇)、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采用电子邮件发送的,需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压缩成1个WORD文档,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 岗位代码”,如“张一 JD01”。每位应聘者可任选一种方式报名,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未按公告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

  (2)报名程序为: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发送、现场提交等方式送至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地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B409.如应聘人员在发送电子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事处的回复,请与人事处联系。)

  3.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13年2月28日17时30分止。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寒假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2012年1月20日至2013年2月22日)。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孙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769-23306093、0769-23306735;接收简历的电子邮箱详见岗位招聘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日至8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初审,确定复审人员名单。副高职称通过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到2:1的,中级职称通过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到3:1的,该岗位招聘人数按通过初审人数递减或取消,正高职称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组织考试。复审人员名单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公示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复审时间:报名者须在考试前一天,持有关资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本人准考证。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考试资格;

  (3)获奖证书原件,发表论文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一份。

  (备注:通过邮寄方式报名者,复审时请另外提供电子版)

  (三)考试相关事项

  1.成立考试工作小组:由我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正副组长,组员由组织考试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2.考试时间:

  2013年3月23日至24日;

  3.考试方式:面试(试讲);

  4.考试内容: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课程讲授,应聘人员应选择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课程自备课件、进行试讲,试讲完毕接受面试;

  5.考试评委:考试评委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人员组成,于考试前一天确定各组评委人选,每组评委5人;

  6.考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每个评委独立打分取平均值(平均成绩为评委打分总和除以评委人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试讲平均成绩×60% 面试平均成绩×40%,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

  7.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面试(试讲)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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