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3、面试形式:采取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4、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六、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按有关规定进行。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根据我校的要求到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总分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七、聘用
(一)根据综合总分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选在上述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员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