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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五批公开招聘人员的的通知(三)

2012-12-24  来自于:课评集

  (四)考试

  考试由我院于2013年3月上中旬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根据岗位应聘具体情况,原则上按不少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面试或实操(若参加考试人数不足,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组织)。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择优组织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我院成立面试评审小组。面试评委由院领导、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考察对象)。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持学院开具的体检介绍单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对应聘人员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结合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我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和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本公告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gtcfla.edu.cn/gljg/html/renshichu/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457670(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458455(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

  1.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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