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对象以下能力:
1、基本素质(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教育理念以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2、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操作。即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板书和讲解的能力等。)
(2)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采取说课、试教、答辩、基础素质考查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分配
安排说课与试教:准备时间1个小时,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上课40分钟。
答辩和基础素质考查(答辩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时间15分钟以内。
(三)笔试、体检、公示
1、笔试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3:1的比例,由镇教育局汇总后统一向区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报送人员信息与面试成绩。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全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区教育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全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报考学校和岗位(学科)从高到低排序。
2、体检 体检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四)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提交教师招聘有关纸质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查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毕业生报到时需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新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录用的,所缺岗位人员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人选,由本校研究决定后再提交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坤洲小学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