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从事淳安教育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必备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5.报考要求:
(1)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职位: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对应学科,2012年毕业生按所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应学科。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位:按所学专业报考对应学科。
(3)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其中非学前教育专业报考人员须取得学前或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社会人员须按所取得学前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中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12月15日之前取得。
6.教师资格证书要求:2013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3年6月15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淳安籍生源拟聘用人员,户口不在淳安的,须在聘用前将户口迁入淳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报名地点:淳安电大教师进修学院远程教育楼三楼1号多媒体教室(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3.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按要求现场填写好报名表。
(2)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须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要携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2倍人数的,按1∶2比例核减招考计划人数。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社会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的还需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证明。
(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在聘用前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报名资格审核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