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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浦东新区竹园幼儿园招聘1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2012-12-12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浦东新区竹园幼儿园招聘1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浦东新区竹园幼儿园2013年招聘1名幼儿教师公告

  

招聘岗位 学科 人数 招聘对象 招聘条件 备注
教师  幼教  1 应届毕业生    1名(应届毕业生) 招聘条件: 1、招聘本市户籍(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 2、学历要求,须具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应聘人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及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学前教育上岗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上岗证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由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一级合格证书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和英语等级证书(大学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 4、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5、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6、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7、须符合学校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名(社会人员) 招聘条件: 1、招聘本市社会人员(即从我区教育系统外或外区县引进人员) 2、学历要求: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人员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上岗证、由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等各类从业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左右。 5、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6、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6、须符合学校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体检:对招聘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的,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执行,幼儿园应聘人员还须符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体检标准。  
 幼教  1 社会人员

  

学校地址:潍坊路355弄22号 邮编:200122
联系人:陈旻 联系电话:58206700
学校网址:材料请发邮箱zhuyuanyouer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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