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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35名幼儿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11  来自于: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三、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笔试、面试和考察结合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四、录取办法

  1.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酌情减少录用指标。

  2、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办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3.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1)幼儿教师岗位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和术课,术课包括舞蹈、绘画、弹唱等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所需用具均自备,考场只备钢琴、播放乐曲的录音机。

  总成绩合成办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50%:5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中说课、舞蹈、弹唱、绘画按20%:10%:10%:10%计入总分,说课成绩或术课总成绩不合格(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

  (2)保健医生岗位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幼儿保健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4.体检办法:体检人数与录取岗位指标数按1:1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执行。

  5.本次招聘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被录用的,岗位空缺指标不予递补。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2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北仑区教育局人事科(北仑区新矸街道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四楼教育局404室),咨询电话:0574—86784439,86781911,刘老师。

  3.资格审查:2012年12月21—23日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并在北仑教科网上公示。

  4.笔试:初定于2012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名单与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随带身份证。

  7.确定录用人选:北仑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结果,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考察合格的报区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备案后,在北仑教科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于2013年8月份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