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需求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栖霞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xjy.com)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栖霞区教育局办理录用相关手续。录用的新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签订试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签订《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六、招聘监督
栖霞区纪委:025-85570445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 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