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的办法
1、专业考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者(60分)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带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机专业招聘岗位数与报名数比例未达到1:3的,不予开考。服装工艺实习指导教师、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等紧缺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低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1)面试方式:包括面谈和试教。
(2)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3)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30%和70%。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11:30.
面试时间:2013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替补。
(六)成绩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校园网(http://www.gzfx.edu.cn/)上公布,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可在我校校园网上查询。最终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和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电话:(020)84213475
联系人:饶老师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9号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