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2年12月6日起至2012年12月19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2年12月20日起至2012年12月26日止(以邮戳日期为准),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和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单位同意应聘证明、近两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龙路481号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孙老师收,邮编510520,并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并于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地点。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招聘岗位之比不得小于3:1,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招聘岗位之比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上午9:00-12:00到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或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原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面试包括试讲、答辩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3年1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能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3)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包括试讲、答辩和实操)
(1)面试定于2013年1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分开始。面试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同时接受评委提问(答辩)或实操考试。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10分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 答辩成绩(或实操成绩)×40%,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