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博士研究生
在读期间,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较显著的研究成果;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业绩并具备较高的科研工作潜能。
3、硕士研究生 在研期间,参加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发表过学术论文1篇以上。
(四)教学要求 具备高校教师必须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经学校考核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四、引进待遇
待遇类别 | 住房 | 工作生活补贴 | 科研启动费 | 特殊津贴 | 备注 | |
学科带头人 | 免费提供100m2以上住房一套 | 30-50万 | 理工科:20-30万文 科:10-15万 | 2000元/月 | 1、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6年,其中硕士层次人事代理人员服务期为3年,其他人员一律为8年。 2、学科带头人和博士服务期满住房赠与个人。 3、工作生活补贴在服务期内按年领取。 4、相关待遇如有浮动,视其科研水平由学校与应聘人员商谈确定。 5、科研启动费须以项目为载体,专项用于科研。 6、服务期内,享受特殊津贴时须比照校内同类人员完成学校规定教学科研任务。 7、进人条件中重点高校是指“211”“985”类型高校。 | |
博士 | 一类紧缺专业 | 免费提供100m2左右住房一套 | 15万 | 理工科:8-10万文 科:5-6万 | 600元/月 | |
二类紧缺专业 | 免费提供90m2左右住房一套 | 10万 | 理工科:5-7万文 科:3-4万 | 600元/月 | ||
一般专业 | 免费提供80m2以上住房一套 | 6万 | 理工科:2万文 科:1万 | 600元/月 | ||
硕士 | 紧缺专业 | 提供套房供购买或租住 | 1万 | |||
一般专业 | 如校内房源许可,提供套房供租住,每2人1套 |
五、其他待遇
(一)以团队形式来校工作且属于紧缺专业的博士,在原有待遇基础上增加30%的工作生活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在海外留学且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在原有待遇基础上增加40%的工作生活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二)新进人员来校工作后,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享受聘用岗位同类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含柔性引进人员)。
(三)博士、学科带头人来校工作后,其配偶符合省厅规定的随调(占编)条件的,由学校安排调入;不符合调入条件的,由学校采取校内聘用方式安排适当工作。不要求安排工作的,由学校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
(四)属学校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如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及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可提供更优厚的待遇,具体待遇由学校采取一人一策原则,商定引进待遇;对急需引进的工科、园林等类“双师型”人才,比照相当职务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柔性引进的方式,引进少数学科带头人。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按累计在校时间发放工资:标准为2万元/月,并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和平台、团队条件。
(六)实行人事代理人员,其待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