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技能测试),有关安排将另行在台州教育网上通知。
1、笔试:笔试(闭卷考试)占30%,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台州教育网发布。面试占70%,主要考核教学水平和能力,采用模拟上课、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体美、信息技术专业还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上述确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同时在台州教育网公布考试结果。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拟聘用人员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出现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1206室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582703;传真:0576-88582035
联系人:杨老师
台州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