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3年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二)

2013年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二)

2012-12-5  来自于:课评集

  四、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一)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二)在校学习期间有当兵入伍经历的。

  (三)学业有专长、术业有专攻,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获得第二学位的。

  (四)经学校批准,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五)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教学管理工作的。

  五、享受待遇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接收报到后将进行为期一年的入警培训、当兵锻炼和岗前任职培训,期间享受部队相应等级的工资待遇。

  (二)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是: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六、筛选淘汰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淘汰。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批准。

  (二)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不全的。

  (三)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七、报名方法

  有志献身消防教育事业的毕业生:请将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身份证、资格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寄达我校政治部干部处,并留联系电话。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小石坝昆明消防指挥学校政治部干部处 邮编:650208

  联系电话:0871―7210444―8205 (工作日8:00-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