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拱墅教育网、拱墅人才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报考教师岗位的2013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未能在报到之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涉及专业资格审查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259974
附件:1.《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份统一招考计划》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