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2013年安徽合肥职称英语考试报名时间12月4日至20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8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及我省自行组织命题的医古文、古汉语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及我省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定于2013年3月30日上午9:00- 11:00举行。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每个语种分为A、B、C 3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专业。我省医古文和古汉语考试,分为高、中级2个级别。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应考时须按规定填写有关代码,并正确填涂相应信息点,否则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我省医古文、古汉语考试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二、报考等级范围及免试条件
(一)职称外语考试各等级适用范围
A级:高教、科研、卫生系列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B级:科研、卫生系列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其他系列(不含高教系列)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C级: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对从事图书资料、文博、档案、新闻、出版、播音、文学创作、群众文化、工艺美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研究等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对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选考外语或医古文。
(二)免试条件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2007〕40号)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我省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
1.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4.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以及在县城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5.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6.取得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相应级别合格证书者;
7.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8.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
9.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者;
10.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者。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职称外语考试符合上述考试的等级和类别,且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需再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对不在我省范围内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但其报考等级适用范围和免试条件请咨询评聘地人事部门。
三、报名、照片审查与缴费方式
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及我省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4日至20日,逾期不予补报。
(一)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认真阅读、签署《诚信承诺协议书》,并按网上公布的程序和要求,通过网络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个人证件用照片。
考生必须保证本人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内容真实、正确,并对由于个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后果负责。
因违纪尚处于禁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