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和2013届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3、个人简历一份(须注明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4、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到证(201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本人所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报名者本人。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泉州幼高专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通知考生本人。报名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及体检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方式,并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
(一)面试(试讲)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试讲与考官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基本技能操作和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
面试(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试讲)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泉州人事网、泉州幼高专网站发布。
(二)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及招聘部门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验证以及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